丽水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从2010年3月5日开始,着手对城区重点路段,对重点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。
重点路段:中山街(丽阳门至太平坊段)、灯塔街(中心医院至花园路花园路丽青路路口)、大洋路(人民路——囿山路)、花园路(处州公园至囿山路口)、解放街(摄影博物馆至花园路口)、人民路(中山街至紫金路)以及市政府周边道路(北苑路、行政大道、宇雷路)等。
着重治理酒后驾驶、车辆闯红灯、乱停放、随意调头、驾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、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、驾驶车辆接打手机、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。
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,特别是广大车辆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有效净化城区交通秩序,共同为“和谐交通、平安丽水”作出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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